5.3 楼梯、走廊


5.3.1 楼梯、走廊应安全、顺畅,并应满足人员通行、安全疏散等要求。
5.3.2 供日常交通用的公共楼梯的梯段最小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人流股数和每股人流宽度0.55m确定,并不应少于2股人流的宽度。
5.3.3 当公共楼梯单侧有扶手时,梯段净宽应按墙体装饰面至扶手中心线的水平距离计算。当公共楼梯两侧有扶手时,梯段净宽应按两侧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计算。当有凸出物时,梯段净宽应从凸出物表面算起。靠墙扶手边缘距墙面完成面净距不应小于40mm。
5.3.4 公共楼梯应至少于单侧设置扶手,梯段净宽达3股人流的宽度时应两侧设扶手。
5.3.5 当梯段改变方向时,楼梯休息平台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并不应小于1.20m;当中间有实体端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净宽不应小于1.30m。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宽度不应小于0.90m。
5.3.6 公共楼梯正对(向上、向下)梯段设置的楼梯间门距踏步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0.60m。
5.3.7 公共楼梯休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00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5.3.8 公共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2级,且不应超过18级。
5.3.9 公共楼梯踏步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应符合表5.3.9的规定。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离内侧扶手中心0.25m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
表5.3.9 楼梯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
    注:表中公共建筑及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不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老年人照料设施。
5.3.10 每个梯段的踏步高度、宽度应一致,相邻梯段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0.01m,且踏步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5.3.11 当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公共楼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应采取防止少年儿童坠落的措施。
5.3.12 除住宅外,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净宽应满足各类型功能场所最小净宽要求,且不应小于1.30m。

条文说明
5.3.1 本条给出楼梯、走廊设置的基本性能目标要求。
5.3.2 本条给出公共楼梯梯段最小净宽设计原则。实际使用中要根据使用要求、人流通行量、消防疏散安全等多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楼梯的数量、宽度等。
5.3.3 本条是梯段净宽的计算方法,是涉及人身安全的基础数据要求。当楼梯有扶手时,梯段净宽应考虑扣除墙面装饰的构造厚度和在楼梯间内(突出楼梯间四角的除外)影响通行宽度的框架柱或其他构件、设施等的突出部位。
5.3.5 本条是楼梯休息平台宽度的最低要求。休息平台宽度是人员上下通行安全的保证,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
    楼梯休息平台宽度系指墙面装饰完成面至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当楼梯休息平台有突出物或其他障碍物影响通行宽度时,楼梯平台宽度应从突出部分或其他障碍物外缘算起。当框架梁底距楼梯平台地面高度小于2.00m时,或设置与框架梁内侧面齐平的平台栏杆(板)等,楼梯平台的净宽应从框架梁或栏杆(板)内侧算起。
    双分平行楼梯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也不应小于梯段计算最小净宽,并不得小于1.20m。
    中间有实体墙时,考虑搬运物体无法借用梯井和相对梯段空间,因此要求适当加宽0.10m,且从踏步或实体墙的最窄处算起。
    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主要供人员行进途中休息用,不影响疏散宽度,故未要求与梯段净宽一致,但0.90m为最低宽度,实际设计时还应根据建筑类型合理确定中间平台宽度,并满足各类项目规范的相关要求。
5.3.6 为了避免正对楼梯梯段开门紧临踏步的危险隐患发生,本规范特意增加了当缓冲平台上设有门扇时,门扇与梯段之间的最小安全尺度要求(见图10)。
5.3.7 本条是对公用楼梯的休息平台和梯段净高的最低要求。与英国《跌落、碰撞和撞击的防护》规定梯段、平台净高为2.0m的要求基本一致。梯段净高为自踏步装饰面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装饰面下缘间的垂直高度。
5.3.8 本条为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规定了控制楼梯段踏步数量的要求。踏步级数只有1级,根据人体工学和行为习惯,容易摔跤。人一口气走18级台阶,由于不同人的体力有差异,有人需要休息则会有停顿,有人可以继续走,这样容易发生碰撞或拥挤,所以规定超过18级设置休息平台作为缓冲。
5.3.9 楼梯踏步高宽比是根据楼梯坡度要求和不同类型人体自然跨步(步距)要求确定的,为了满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方便舒适的要求。表5.3.9给出的是常用楼梯踏步的最小尺寸,不包括检修梯、住宅户内楼梯。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及老年人照料设施等专用场所,其楼梯踏步要求见相关项目规范。
5.3.10 本条是为了保证楼梯的舒适性和防止摔跤而规定的要求。当同一梯段首末两级踏步的楼面面层厚度不同时,应注意调整结构的级高尺寸,避免出现高低不等。当楼梯在首层及避难层按防火规范要求进行分隔,上下层梯段断开,可不视为相邻梯段,踏步可按不同的高度和宽度设计。出屋面的楼梯,由于使用不是很频繁,高差可以适当加大。
5.3.11 楼梯段及平台围合成的空间为楼梯井。为了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其梯井净宽大于0.20m(少儿胸背厚度),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坠落措施;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少年儿童溜滑的设施,防止其在楼梯扶手上做滑梯游戏,产生跌落楼梯井底事故;楼梯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和花饰;杆件或花饰的镂空处净距不得大于0.11m。少年儿童活动频繁的其他公共场所也应参照执行。
5.3.12 综合各规范对公共走廊净宽提出了最小要求。各类型功能空间具体要求见相应项目规范。

目录导航